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扶海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如东海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所有实际控有关联企业,成立“东和海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方案》相关要求,经东和集团党委会讨论,决定委托一家具备资质、能力的单位对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进行评估。
本次谈判内容:在收购标的企业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界定,形成合规的且各方认可的未审或初审报表后,委托评估单位对本次拟收购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评估,为股权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工作周期: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25日
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9年9月29日下午2:30;
谈判地点:江苏东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7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执业资质且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核发的有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谈判响应人须知
1、本项目报价清单中所列的评估标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最终评估的数量及评估的公司性质(公司或营业部)为准。
2、中标人应提供承诺保守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签订保密协议的书面声明;
3、中标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工作进度,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项目组人员并提供优质服务。
4、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所报的服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评估工作因中标人原因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5%服务费,若延误超过10天,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5、贵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谈判响应性文件(正本一份)。
6、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开标会上唱出的竞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不予接受,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由招标人组建,为三人及以上单数。谈判小组就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市场价格、服务承诺等与贵公司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经过谈判后,根据符合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满足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本谈判成交方式为: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谈判小组就项目实施内容、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与投标人进行谈判,谈判过后除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外,投标人还将进行现场再一轮现场报价,现场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现场报价过后谈判小组以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满足要求且报价为最低价(不高于控制价上限)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3、谈判结束后投标人应当对谈判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4、招标人一旦确定中标人实施本项目,将按下述办法支付:完成合同约定全部评估项目内容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招标人:江苏扶海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邮 编:226400
联系人:杨 阳 电 话:0513-80866531
招标人:江苏扶海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