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为保证本次谈判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东东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就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和范围:根据招标人项目规划及任务要求,按照光伏项目并网接入系统技术方案具体要求及施工图所示内容。具体包括:①所有设备、材料运抵招标人所在项目工地现场;②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接入应用系统的深化设计;③光伏电站整体系统及全套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技术培训、维保服务及所有相关的附属工程,直至完成招标人指定的任务工作以达至安全和规范的标准,且通过三方(招标人、原设计单位及电网公司)验收后并网发电,投入试运行并交付使用。
2.项目地址: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内。
3.建设规模:本年度项目规划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新建的可利用钢结构车棚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场地,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90KW。接入系统拟采用低压并网接入方式。该项目合同估算价约66.5万元。
4.采购项目完成周期要求:根据招标人任务要求自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后90天内完成全部系统设备安装,并通过三方(招标人、原设计单位及电网公司)验收后并网发电,投入试运行。投标人必须响应如下进度安排计划:
进度安排节点 | 时 间 |
系统设备进厂 | 自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日起30日内 |
系统设备安装完成 | 设备进场后40天内完成安装 |
并网试运行开始时间 | 20天 |
质量要求:确保满足电网公司的并网验收条件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光伏发电施工或太阳能发电设备安装、销售且在如东县区域内自持有正常运行的单项装机容量200KW以上(含)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提供与电网公司签订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用电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加盖公章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有关事项
请投标经办人凭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29日17时00分前,到地点:如东县能源大厦509室领取招标文件。
请接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经办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留存,并装订成册):(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在如东县区域内自持有正常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授权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经办人可为同一人)
四、请贵单位接到本工程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投标单位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品牌和技术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对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有解释权。
采购单位:如东东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8号
联系人:郝改利 联系电话:0513-8067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