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江苏豫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湖A、B楼及东湖生态酒店装饰设计项目 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 东湖A、B楼及东湖生态酒店装饰设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装修工程造价限额人民币1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项目概况:
(1)东湖A、B楼位于如东县临海公路以东4.5公里,如泰运河北侧,东湖A、B楼南楼为A楼,北楼为B楼。东湖生态酒店位于如东县临海公路以东3.8公里,如泰运河北侧。
东湖A、B楼建筑面积约6868平方米,A楼3层,B楼2层,建筑总高度12.9米,框架结构;东湖生态酒店建筑面积约5163.7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东湖A、B楼及东湖生态酒店装饰设计总设计面积约12000平方米。
(2)设计范围:
本设计工作分为五个阶段:方案阶段、深化方案阶段、施工图阶段、设计概算及材料样品、后期配合阶段。
方案设计阶段包含酒店建筑外立面改造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酒店室内平面布置方案、空间概念设计及深化设计。
(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20日历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修改经招标人批准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经审批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
(4)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人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国有企业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登陆地址“http://221.229.221.172:9090/main”。
(2)本项目资料费250元/套,售后不退,系统内报名时支付。
四、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7月5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 7月5日上午9时00分。
六、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江苏东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9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豫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工 联系方式:0513-69913052
代理单位: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宇 联系电话:13771784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