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如东顺如钢结构有限公司。
二、房屋概况及要求:
1、房屋坐落于如东县大豫镇一门闸村10、11组(工业集中区),房屋用途为标准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宗地面积为17085㎡,建筑面积11698㎡,厂房为3栋单体。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出租期限:三年;方式:可整栋出租,也可以分栋出租。
3、报名要求: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4、特别事项说明:房屋按现状交付,在租赁期内,如遇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租赁期内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掘港镇通海路3号东和大厦304室、305室。联系人:周立立、李斌,电话:0513-80866547、8086653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