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东和集团下属相关子公司公司制改革顺利完成。
根据《江苏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及县国资办指导意见,东和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并统筹推动相关企业改革工作,于今年3月成立了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改革目标,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制定改革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合规有效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要求,在前期充分谋划的基础上,集团法审部协同运营部、财务部根据改革工作方案,结合目标企业实际情况,严格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党的组织领导作用,对债权关系、职工权益、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审慎研究并提交党委会前置讨论,充分发挥党委把关指导作用;二是落实程序合法合规,严格履行方案申报、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各项程序,切实做到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三是落实协调对接,通过对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因企制宜推进改革。